题目
17.本法所称食品浪费,是指对可安全食用-|||-或者饮用的食品(),包括废弃、因不合-|||-理利用导致食品数量减少或者质量下降等。-|||-A.未能按照其预期合理食用-|||-B.未能按照其功效合法使用-|||-C.未能按照其功能目的合理利用-|||-D.未能按照其操作规范合规应用-|||-A B C D

题目解答
答案
C. 未能按照其功能目的合理利用
解析
本题考查对《反食品浪费法》中食品浪费定义的理解。解题思路是明确食品浪费的核心概念,即对可安全食用或饮用的食品在利用方面出现不合理的情况,然后分析每个选项是否准确表达了这一概念。
- 选项A:“未能按照其预期合理食用”,“预期合理食用”表述相对较窄,仅强调了食用这一方面,没有涵盖食品可能存在的其他合理利用方式,比如食品原料的再加工等,所以该选项不准确。
- 选项B:“未能按照其功效合法使用”,“功效合法使用”重点在于合法和功效,没有突出“合理利用”这一关键,且“功效”的概念也比较模糊,不能很好地体现食品浪费定义中对食品利用不合理的核心,所以该选项不合适。
- 选项C:“未能按照其功能目的合理利用”,“功能目的”涵盖了食品可食用、可饮用以及其他合理利用的方面,“合理利用”准确地表达了食品浪费定义中对食品利用不合理的情况,该选项符合食品浪费的定义。
- 选项D:“未能按照其操作规范合规应用”,“操作规范合规应用”主要侧重于操作的规范和合规性,而不是对食品本身利用的合理性,与食品浪费的定义不相符,所以该选项不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