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42.需要对召回的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销毁的,应当事后报告时间、地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认为必要的,可以实施现场监督。○ 正确○ 错误
42.需要对召回的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销毁的,应当事后报告时间、地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认为必要的,可以实施现场监督。 ○ 正确 ○ 错误
题目解答
答案
错误
解析
本题考查对《食品安全法》中关于食品召回及处理程序的理解。关键点在于明确无害化处理或销毁的时间节点以及监管部门的监督权限。题目中的描述与法律规定的“及时报告”和“可以实施现场监督”存在矛盾,需结合法律条文进行判断。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53条第3款规定: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召回的食品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对因标签、标志或者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在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继续销售。召回的食品应当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销毁。”
关键矛盾点:
- 处理前需报告:法律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在对召回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时,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并接受监督。而题目中描述的是“事后报告”,与法律规定不符。
- 监管部门的监督权限:法律明确允许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实施现场监督”,但要求监督行为需在处理过程中进行,而非仅限于事后。题目未体现“及时报告”的前置条件,导致描述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