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2.因遗失申请补发的保健食品注册证书应当-|||-()。-|||-A、原批准日期-|||-B、补发日期,并注明"补发"字样-|||-C、原批准日期,并注明"补发"字样-|||-D、注明"补发"字样

题目解答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保健食品注册证书补发的相关规定,核心在于理解补发证书的日期标注要求。关键点在于:
- 补发证书的批准日期是否变化;
- 是否需要标注“补发”字样。
根据《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补发的注册证书应保持原批准日期不变,但必须明确标注“补发”字样,以区分原证书和补发证书,确保法律效力和可追溯性。
选项分析
- 选项A:仅保留原批准日期,未标注“补发”字样,无法体现补发性质,不符合规定。
- 选项B:使用补发日期并标注“补发”字样,但改变批准日期会破坏证书的原始法律效力,错误。
- 选项C:保留原批准日期并标注“补发”字样,既保证法律效力又明确补发状态,正确。
- 选项D:仅标注“补发”字样,未明确日期,信息不完整,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