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高危易腐食品在8℃~60℃下存放超过2小时,且感官无异常的,应按要求再加热至中心温度70℃以上后供餐。( )
高危易腐食品在8℃~60℃下存放超过2小时,且感官无异常的,应按要求再加热至中心温度70℃以上后供餐。( )
题目解答
答案
正确
解析
考查要点:本题主要考查食品卫生与安全的基本知识,特别是关于高危易腐食品存放和再加热的规范要求。
解题核心思路:
- 明确“危险温度带”:8℃~60℃是细菌快速繁殖的“危险区”,存放时间过长易导致细菌滋生。
- 感官无异常≠安全:食品可能已污染细菌或毒素,仅通过感官判断无法确保安全。
- 再加热的必要性:通过高温杀灭可能存在的细菌,保障食用安全。
破题关键点:
- 存放时间与温度的双重风险:超过2小时的危险区存放是触发再加热要求的条件。
- 再加热温度标准:中心温度需达70℃以上,符合食品卫生规范要求。
高危易腐食品的特性:
这类食品(如肉类、乳制品等)营养丰富,易被细菌污染。若在8℃~60℃的环境中存放超过2小时,细菌可能大量繁殖,产生毒素。
感官无异常的局限性:
食品外观、气味、口感正常,但可能已存在耐热细菌(如芽孢菌)或毒素,仅通过感官无法检测。
再加热的作用:
- 杀菌效果:中心温度70℃以上可有效杀灭大部分细菌,降低食源性疾病风险。
- 规范依据: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关于剩餐再加热的明确规定。
结论:题目描述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答案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