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DL/T567.1—2007规定,试验结果采用下述数据修约规则:凡末位有效数字后边的第一位数字大于5,则在其前一位上增加1,小于5则弃去;凡末位有效数字后边的第一位数等于5,而5后面的数字并非全部为零,则在5前一位上增加1;5后面的数字全部为零时,如5前面一位为奇数,则在5前一位上增加1,如前面一位为偶数(包括零),则将5舍去。所拟舍弃的数字,若为两位以上数字时,可以连续进行多次修约。A. 对B. 错
DL/T567.1—2007规定,试验结果采用下述数据修约规则:凡末位有效数字后边的第一位数字大于5,则在其前一位上增加1,小于5则弃去;凡末位有效数字后边的第一位数等于5,而5后面的数字并非全部为零,则在5前一位上增加1;5后面的数字全部为零时,如5前面一位为奇数,则在5前一位上增加1,如前面一位为偶数(包括零),则将5舍去。所拟舍弃的数字,若为两位以上数字时,可以连续进行多次修约。
A. 对
B. 错
题目解答
答案
B. 错
解析
本题考查对DL/T567.1—2007规定的数据修约规则的理解。解题思路是将题目中所描述的修约规则与标准规定的修约规则进行逐一对比,判断其正确性。
标准修约规则分析
标准的修约规则如下:
- 凡末位有效数字后边的第一位数字大于5,则在其前一位上增加1,小于5则弃去。
- 凡末位有效数字后边的第一位数等于5,而5后面的数字并非全部为零,则在5前一位上增加1。
- 5后面的数字全部为零时,如5前面一位为奇数,则在5前一位上增加1,如前面一位为偶数(包括零),则将5舍去。
- 所拟舍弃的数字,若为两位以上数字时,不可以连续进行多次修约,应按上述规则一次修约得出结果。
题目规则对比
题目中前三条规则的描述与标准规定一致,但第四条规则中提到“所拟舍弃的数字,若为两位以上数字时,可以连续进行多次修约”,这与标准规定的“应按上述规则一次修约得出结果”不符。所以题目描述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