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至2025年1月期间,我国公共充电桩保有量呈现出持续增长的趋势。具体来看,公共充电桩的数量从2024年2月的282.6万台逐步增加,于2024年3月达到290.9万台,4月为297.7万台、5月为304.9万台、6月为312.2万台、7月为320.9万台、8月为326.3万台、9月为332.9万台、10月为339.1万台、11月为346.0万台,而12月则大幅增至357.9万台,最终在2025年1月达到了376.0万台。 根据2025年1月各省份公共充电桩总量的数据,广东省的保有量达到68.3万台,其中交流保有量为45.6万台、直流保有量为22.7万台。上海市的保有量为22.6万台,其中交流保有量为15.5万台、直流保有量为7.0万台。山东省的保有量为21.4万台,其中交流保有量为8.7万台、直流保有量为12.6万台。河南省和安徽省的保有量分别为17.7万台和17.3万台,其中交流保有量分别为8.4万台和11.6万台,直流保有量分别为9.3万台和5.7万台。湖北省的保有量为17.0万台,其中交流保有量为11.2万台、直流保有量为5.8万台。浙江省的保有量为30.6万台,其中交流保有量为17.1万台、直流保有量为13.5万台。江苏省的保有量为29.3万台,其中交流保有量为15.3万台、直流保有量为14.0万台。四川省的保有量为16.2万台,其中交流保有量为6.4万台、直流保有量为9.9万台。北京市的保有量为14.9万台,其中交流保有量为9.7万台、直流保有量为5.2万台。 在2025年1月,各地公共充电桩直流保有量与交流保有量比值最大的是()。 A. 山东省B. 河南省C. 江苏省D. 四川省
2024年2月至2025年1月期间,我国公共充电桩保有量呈现出持续增长的趋势。具体来看,公共充电桩的数量从2024年2月的282.6万台逐步增加,于2024年3月达到290.9万台,4月为297.7万台、5月为304.9万台、6月为312.2万台、7月为320.9万台、8月为326.3万台、9月为332.9万台、10月为339.1万台、11月为346.0万台,而12月则大幅增至357.9万台,最终在2025年1月达到了376.0万台。
根据2025年1月各省份公共充电桩总量的数据,广东省的保有量达到68.3万台,其中交流保有量为45.6万台、直流保有量为22.7万台。上海市的保有量为22.6万台,其中交流保有量为15.5万台、直流保有量为7.0万台。山东省的保有量为21.4万台,其中交流保有量为8.7万台、直流保有量为12.6万台。河南省和安徽省的保有量分别为17.7万台和17.3万台,其中交流保有量分别为8.4万台和11.6万台,直流保有量分别为9.3万台和5.7万台。湖北省的保有量为17.0万台,其中交流保有量为11.2万台、直流保有量为5.8万台。浙江省的保有量为30.6万台,其中交流保有量为17.1万台、直流保有量为13.5万台。江苏省的保有量为29.3万台,其中交流保有量为15.3万台、直流保有量为14.0万台。四川省的保有量为16.2万台,其中交流保有量为6.4万台、直流保有量为9.9万台。北京市的保有量为14.9万台,其中交流保有量为9.7万台、直流保有量为5.2万台。
在2025年1月,各地公共充电桩直流保有量与交流保有量比值最大的是()。
- A. 山东省
- B. 河南省
- C. 江苏省
- D. 四川省
题目解答
答案
解析
考查要点:本题主要考查比值计算与比较的能力,需要根据给定数据计算各省份直流保有量与交流保有量的比值,并找出最大值。
解题核心思路:
- 明确比值定义:直流保有量 ÷ 交流保有量。
- 逐省计算:代入题目中各省份的具体数据,计算比值。
- 比较结果:通过数值大小直接判断最大值对应的省份。
破题关键点:
- 数据对应准确性:需确保直流和交流数据与省份一一对应,避免混淆。
- 计算精度控制:比值计算需保留足够小数位,避免四舍五入导致误判。
步骤1:提取选项省份的数据
- 山东省:直流12.6万台,交流8.7万台
- 河南省:直流9.3万台,交流8.4万台
- 江苏省:直流14.0万台,交流15.3万台
- 四川省:直流9.9万台,交流6.4万台
步骤2:计算各省份比值
- 山东省:
$\frac{12.6}{8.7} \approx 1.45$ - 河南省:
$\frac{9.3}{8.4} \approx 1.11$ - 江苏省:
$\frac{14.0}{15.3} \approx 0.92$ - 四川省:
$\frac{9.9}{6.4} \approx 1.55$
步骤3:比较比值大小
- 四川省的比值(1.55)最大,因此答案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