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变质、超过保质期或者回收的食品进行显著标示或者单独存放在有明确标志的场所,及时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如实记录。()对错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变质、超过保质期或者回收的食品进行显著标示或者单独存放在有明确标志的场所,及时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如实记录。()
对
错
题目解答
答案
对
解析
考查要点:本题主要考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关于食品生产经营者处理变质、过期或回收食品相关规定的理解。
核心思路:需明确法律对不合格食品的处理要求,包括显著标示、单独存放、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如实记录等关键步骤。
破题关键:判断题目描述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第34条、第54条等条款的具体要求。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34条,禁止生产经营“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而第54条明确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变质、过期或回收的食品应采取以下措施:
- 显著标示:通过标识明确区分不合格食品,防止误用。
- 单独存放:将不合格食品存放在专门场所,避免污染其他食品。
- 无害化处理或销毁:确保不合格食品无法再次流入市场或被食用。
- 如实记录:完整记录处理过程,保证可追溯性。
题目中描述的措施完全符合上述法律要求,因此判断为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