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223.简述综合法指数与平均法指数的联系与区别。
223.简述综合法指数与平均法指数的联系与区别。
题目解答
答案
答案:(1)联系:二者均是总指数的计算方法;在一定条件下,二者存在变性关系。(2)区别:依据的资料不同,综合法指数是根据两个综合总量对比求得,而平均法指数是由个体指数加权平均求得;分析问题的方面不全相同,综合法指数既可反映现象的相对变化,也可反映现象的绝对变动;但作为不是综合法变性的固定权数的平均法指数,就只能反映现象的相对变动。
解析
本题考查综合法指数与平均法指数的的相关知识,解题思路是分别从联系和区别两个方面进行分析阐述。
联系
- 二者均为总指数计算方法:综合法指数和平均法指数都是用于计算总指数的重要方法,它们在统计分析中都有着广泛的应用,目的都是为了反映复杂现象总体的综合变动情况。
- 存在变性关系:在一定的条件下,综合法指数和平均法指数之间可以相互转化。例如,当以基期总量为权数时,加权算术平均法指数可以变形为拉氏综合指数;当以报告期总量为权数时,加权调和平均法指数可以变形为帕氏综合指数。
区别
- 依据资料不同:
- 综合法指数:它是通过两个综合总量对比来计算总指数的。例如,在计算物价指数指数综合指数时,综合法指数是用报告期的销售额与基期的销售额对比,公式为$K_p=\frac{\sum p_1q}{\sum p_0q}$(其中$p$为报告期价格,$p_0$为基期价格,$q$为销售量)。
- 平均法指数:它是由个体指数加权平均求得的。比如计算物价指数时,先计算出每种商品的个体物价指数$k_p = \frac{p}{p_0}$,然后再根据一定的权数进行加权平均。
- 分析问题方面不同:
- 综合法指数:既可以反映现象的相对变化,即通过指数值与$1$的比较来判断现象是上升还是下降以及变化的幅度;也可以反映现象的绝对变动,通过综合总量的差值来体现。例如,$\sum p_1q_1-\sum p_0q_1$就反映了由于价格变动引起的销售额的绝对变动。
- 平均法指数:对于不是综合法变性的固定权数的平均法指数,它只能反映现象的相对变动,不能反映现象的绝对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