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企业进行动火作业未按规定进行可燃气体分析;受限空间作业未按规定进行可燃气体、氧含量和有毒气体分析;以及作业过程无人监护的,可以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A. 正确B. 错误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企业进行动火作业未按规定进行可燃气体分析;受限空间作业未按规定进行可燃气体、氧含量和有毒气体分析;以及作业过程无人监护的,可以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A. 正确
B. 错误
题目解答
答案
A. 正确
解析
本题考查对《安全生产法》及相关安全检查指导目录的理解,重点在于判断企业未按规定进行气体分析和作业监护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处罚条款。
核心思路是确认以下两点:
- 违法行为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的适用情形(如未采取安全措施、未进行气体检测、监护缺失等);
- 法律条文的处罚措施是否与题目描述一致(如责令改正、罚款金额等)。
法律条文对应分析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企业若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规定:
- 动火作业未进行可燃气体分析:属于未采取可靠隔断、置换、通风等安全措施;
- 受限空间作业未检测气体:未进行可燃气体、氧含量、有毒气体分析,未制定应急措施;
- 作业过程无人监护: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处罚措施:
- 限期改正,可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 逾期未改,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 对直接负责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题目描述的违法行为与上述条款完全对应,因此判断为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