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 50160-2008)的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220V AC主电源应优先选择不间断电源(UPS)供电。直流备用电源应采用火灾报警控制器的专用蓄电池,应保证在主电源事故时持续供电时间不少于( )。A. 1hB. 3hC. 8hD. 12h
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 50160-2008)的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220V AC主电源应优先选择不间断电源(UPS)供电。直流备用电源应采用火灾报警控制器的专用蓄电池,应保证在主电源事故时持续供电时间不少于( )。
A. 1h
B. 3h
C. 8h
D. 12h
题目解答
答案
C. 8h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 50160-2008)中关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源配置的具体要求。核心要点在于明确直流备用电源的持续供电时间标准。
关键知识点:
- 主电源采用UPS供电,确保电源稳定性;
- 直流备用电源需使用专用蓄电池,且在主电源故障时,必须保证系统持续运行时间不少于8小时(石油化工企业的高风险特性决定了较长的备用时间需求)。
易混淆点:需区分不同行业或场所的备用电源时间要求,本题特指石油化工企业,需严格按照标准条款作答。
根据标准要求:
- 主电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220V AC主电源应优先采用不间断电源(UPS)供电,确保在市电中断时短时间内仍能正常工作。
- 备用电源:直流备用电源必须采用火灾报警控制器的专用蓄电池,其核心作用是在主电源事故时维持系统运行。
- 供电时间:标准明确规定,备用电源的持续供电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此要求基于石油化工企业生产环境的高风险性,需确保系统在长时间断电情况下仍能正常报警,避免火灾扩大。
选项分析:
- A. 1h:时间过短,无法应对突发事故的持续处理需求。
- B. 3h:仍不足,石油化工事故可能需要更长的应急响应时间。
- C. 8h:符合标准要求,确保系统在主电源故障时稳定运行。
- D. 12h:虽更长,但标准未作此要求,属于过度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