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 应从维修()之日起计算。A. 竣工B. 竣工出厂C. 结算
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 应从维修()之日起计算。
A. 竣工
B. 竣工出厂
C. 结算
题目解答
答案
B. 竣工出厂
解析
考查要点:本题主要考查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中关于质量保证期起算时间的理解,需要明确维修企业质量责任的起始点。
关键知识点: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质量保证期从机动车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此规定明确了维修企业需对交付后车辆的质量问题负责,确保消费者权益。
破题关键:区分“竣工”与“竣工出厂”的概念差异。竣工仅表示维修完成,但未涉及车辆交付;竣工出厂则意味着车辆正式交付给用户,此时质量保证期开始生效。
选项分析
A. 竣工
竣工仅指维修作业完成的内部节点,此时车辆仍在维修厂,未实际交付用户。根据法规,维修企业在此阶段仍可自行检查和调整,尚未形成对用户的质量承诺,因此不符合保证期起算条件。
B. 竣工出厂
竣工出厂是车辆完成维修并交付用户的标志。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质量保证期自此时开始计算,确保维修企业对交付后一定期限内的维修质量负责。
C. 结算
结算涉及费用支付,可能与竣工出厂时间存在偏差(如用户延迟付款)。将结算作为起算点会导致保证期计算不准确,且与质量责任的承担逻辑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