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其他单位和个人对生猪、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A. 没收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生猪产品、注水工具和设备以及违法所得B. 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C. 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D. 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或者其他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其他单位和个人对生猪、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A. 没收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生猪产品、注水工具和设备以及违法所得
B. 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C. 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
D. 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或者其他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题目解答
答案
ABCD
A. 没收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生猪产品、注水工具和设备以及违法所得
B. 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C. 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
D. 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或者其他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A. 没收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生猪产品、注水工具和设备以及违法所得
B. 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C. 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
D. 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或者其他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解析
本题考查《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中关于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或其他单位、个人对生猪及生猪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法律责任规定。核心思路是明确法律条文中对此类违法行为的具体处罚措施,包括没收工具、违法所得、罚款金额及对责任人员的处罚。破题关键在于理解该违法行为的处罚是综合性的,需结合条文中的各项规定逐一对应选项。
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对生猪、生猪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违法行为,处罚措施包括:
- 没收违法物品和工具(对应选项A):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有权没收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生猪产品、注水工具和设备以及违法所得。
- 罚款标准(对应选项B、C):
- 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罚款5万至10万元;
- 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罚款为货值金额的10倍至20倍。
- 责任人员处罚(对应选项D):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或其他单位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万至10万元罚款。
综合上述规定,四个选项均符合法律条文,因此全部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