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79、简述合同无效的原因。
79、简述合同无效的原因。
题目解答
答案
答:(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解析
考查要点:本题主要考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关于合同无效原因的掌握,属于民法基础知识点。
核心思路:需明确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重点理解每种情形的构成要件及法律后果。
关键点:合同无效原因共五种,需注意区分不同情形中的主体(如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行为性质(如欺诈、胁迫、恶意串通等)。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损害特定利益,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具体原因如下:
1. 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 欺诈指故意隐瞒真相或虚构事实,使对方陷入错误而订立合同;
- 胁迫指以威胁手段迫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合同;
- 关键:行为不仅损害对方利益,还必须损害国家利益,否则仅导致合同可撤销。
2.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 恶意串通指合同双方合谋损害他人利益;
- 损害对象包括国家、集体或特定第三人,需明确区分于一般损害合同相对人利益。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 表面合法的合同,实际隐藏违法目的(如以合法买卖掩盖非法转让国有资产);
- 核心:合同形式合法,但目的非法。
4.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 合同内容或履行结果损害不特定多数人利益(如污染环境、违反公序良俗);
- 公共利益具有广泛性,需符合社会普遍价值判断。
5.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强制性规定指法律、行政法规中明确要求必须遵守的规范;
- 注意: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等非强制性规定不影响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