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中国古代正式确立“御史巡按”制度中,规定御史巡按“大事奏裁,小事立断”的是()。A. 唐朝B. 宋朝C. 元朝D. 明朝
中国古代正式确立“御史巡按”制度中,规定御史巡按“大事奏裁,小事立断”的是()。
A. 唐朝
B. 宋朝
C. 元朝
D. 明朝
题目解答
答案
D. 明朝
解析
本题考查对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了解,特别是“御史巡按”制度的确立朝代。解题关键在于掌握各朝代监察体系的特点:
- 唐朝监察体系以御史台为核心,但未形成固定的“巡按”制度;
- 宋朝监察机构以监司为主,职责分散;
- 元朝监察制度受蒙古旧制影响,体系不完善;
- 明朝对监察制度进行重大改革,巡按御史成为地方监督的核心力量,并明确规定“大事奏裁,小事立断”,赋予其较大自主权。
选项分析
唐朝
- 唐代御史台下设三院,主要负责中央监察和重大案件,未形成定期巡按地方的制度,且无“大事奏裁,小事立断”的明确规定。
宋朝
- 宋代设转运使、提点刑狱等监司,职责分散,监察权力被分割,巡按制度未成体系,缺乏统一的制度规范。
元朝
- 元代监察机构沿袭汉法但体系混乱,未建立专门的巡按制度,监察权力集中在中央,地方监督效率低下。
明朝
- 明太祖朱元璋为加强专制统治,改革监察体系,设立巡按御史,规定其职责为“大事奏裁,小事立断”:
- 大事奏裁:重大案件需上报皇帝裁决;
- 小事立断:一般事务可由巡按御史直接处理。
- 此制度强化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成为明代监察制度的核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