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正式法律渊源的是()。A.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B. 经济特区的地方规章C.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普通法D. 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案例
【单选题】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正式法律渊源的是()。
A.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B. 经济特区的地方规章
C.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普通法
D. 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案例
题目解答
答案
D. 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案例
解析
本题考查我国正式法律渊源的范围,需区分正式渊源与非正式渊源的界限。
关键知识点:我国正式法律渊源的分类
根据法律规定,我国正式法律渊源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的法律、规章(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等。非正式渊源则不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但具有法律说服力,如习惯、政策、指导性案例等。
选项分析
- A.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根据《立法法》,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属于正式法律渊源,排除。
- B. 经济特区的地方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包括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制定的规章)属于正式法律渊源,排除。
- C.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普通法:《香港基本法》第8条规定,香港原有法律(包括普通法)除与基本法抵触外,予以保留,属于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是正式法律渊源,排除。
- D. 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案例:指导案例是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对审判工作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例,属于非正式法律渊源,不具有正式法律效力,符合题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