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行政诉讼中,被告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交证据的,法院应当( )。A. 直接判决被告败诉B. 视为没有相应证据C. 要求原告补充证据D. 中止审理
行政诉讼中,被告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交证据的,法院应当( )。
A. 直接判决被告败诉
B. 视为没有相应证据
C. 要求原告补充证据
D. 中止审理
题目解答
答案
B. 视为没有相应证据
解析
考查要点:本题主要考查行政诉讼中被告逾期提交证据的法律后果,涉及《行政诉讼法》中关于举证责任的规定。
解题核心:明确行政诉讼中被告的举证期限及逾期举证的法律效果。关键点在于理解“被告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交证据”直接导致“视为没有相应证据”的法律后果,而非直接判决败诉或其他程序处理。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
-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供证据。若被告不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则视为没有相应证据。
- 法院在审理时,若被告未尽举证责任,将无法证明行政行为合法性,此时法院应判决撤销该行政行为(而非直接判决被告败诉)。
选项分析:
- A选项错误:直接判决被告败诉不符合法律规定,需先判断行政行为合法性。
- B选项正确:符合法律“视为没有相应证据”的直接后果。
- C选项错误:原告无义务为被告的举证不力补充证据。
- D选项错误:中止审理适用于程序受阻情形,与举证期限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