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33、【多选题】2026版《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条,“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 有透(突、溃)水征兆未撤出所有受水患威胁地点人员B. 建设矿井进入二期工程时或者生产矿井延深到设计水平时,未按照设计建成永久排水系统掘进采区巷道C. 上山采区未形成完整的排水系统前,掘进回采巷道D. 矿井主要排水系统水泵排水能力、管路排水能力和主要水仓容量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33、【多选题】2026版《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条,“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A. 有透(突、溃)水征兆未撤出所有受水患威胁地点人员
B. 建设矿井进入二期工程时或者生产矿井延深到设计水平时,未按照设计建成永久排水系统掘进采区巷道
C. 上山采区未形成完整的排水系统前,掘进回采巷道
D. 矿井主要排水系统水泵排水能力、管路排水能力和主要水仓容量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题目解答
答案
AD
A. 有透(突、溃)水征兆未撤出所有受水患威胁地点人员
D. 矿井主要排水系统水泵排水能力、管路排水能力和主要水仓容量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A. 有透(突、溃)水征兆未撤出所有受水患威胁地点人员
D. 矿井主要排水系统水泵排水能力、管路排水能力和主要水仓容量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解析
本题考查对2026版《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重大事故隐患情形的掌握。解题思路是需要对每个选项所描述的情形,依据相关标准来判断是否属于该重大事故隐患。
- 选项A:
- 当有透(突、溃)水征兆时,若未撤出所有受水患威胁地点人员,这会使人员处于极大的危险之中,一旦发生透水事故,将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明显属于“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重大事故隐患情形。
- 选项B:
- 建设矿井进入二期工程时或者生产矿井延深到设计水平时,未按照设计建成永久排水系统就掘进采区巷道,这种情况虽然存在一定风险,但并不在2026版《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条所列举的“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情形范围内。
- 选项C:
- 上山采区未形成完整的排水系统前,掘进回采巷道,同样存在一定的水患风险,但也不在该标准第十条所规定的情形之中。
- 选项D:
- 矿井主要排水系统水泵排水能力、管路排水能力和主要水仓容量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这会导致在发生水患时,排水系统无法有效工作,不能及时排出矿井内的积水,从而引发严重的水患事故,属于“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重大事故隐患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