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某国在其沿海水域设立的分道通航制区域( )。A. . IMO 必须采纳B. IMO 可以采纳C. 如在该国的领海,则 IMO必须采纳D. . A 、 B 、 C 均不正确
某国在其沿海水域设立的分道通航制区域( )。
A. . IMO 必须采纳
B. IMO 可以采纳
C. 如在该国的领海,则 IMO必须采纳
D. . A 、 B 、 C 均不正确
题目解答
答案
B. IMO 可以采纳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法中关于分道通航制(Traffic Separation Scheme, TSS)的设立与国际海事组织(IMO)权限的关系。核心要点在于区分IMO的建议性作用与沿岸国的主权权利:
- 分道通航制的性质:IMO负责制定和建议分道通航制,但其采纳并非强制性。
- 沿岸国的主权:在领海或沿海水域内,沿岸国拥有主权,有权自主设立分道通航制,IMO无权强制要求。
- 选项辨析:需明确“必须采纳”与“可以采纳”的区别,结合国际法中主权原则判断。
选项分析
选项A(IMO必须采纳)
错误。IMO的建议不具备强制性,尤其当分道通航制设立在沿岸国主权范围内(如领海),IMO无权强制沿岸国采纳。
选项B(IMO可以采纳)
正确。IMO作为国际组织,可以对沿岸国设立的分道通航制进行采纳,但需基于沿岸国的同意或国际航运需求,而非强制要求。
选项C(在领海IMO必须采纳)
错误。沿岸国在领海内拥有完全主权,IMO无权强制其采纳分道通航制,即使该制度符合国际航运安全需求。
选项D(A、B、C均不正确)
错误。选项B正确,因此D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