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5.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 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范围的案件,应予以立 案,应制作( ) A. 立案报告书B. 立案决定书C. 立案申请书
5.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 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范围的案件,应予以立 案,应制作( )
- A. 立案报告书
- B. 立案决定书
- C. 立案申请书
题目解答
答案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受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
接受单位应当制作《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三条,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七日内送达控告人。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
接受单位应当制作《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三条,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七日内送达控告人。
解析
步骤 1:理解案件立案程序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在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如果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案件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应当予以立案。
步骤 2:制作立案报告书
公安机关在决定立案时,由接受案件的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并提交给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进行审批。
步骤 3:审批立案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案件正式立案。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在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如果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案件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应当予以立案。
步骤 2:制作立案报告书
公安机关在决定立案时,由接受案件的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并提交给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进行审批。
步骤 3:审批立案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案件正式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