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对个别揭发和控告信件,为保护揭发人的利益,秘书部门可将信件A. 转交办公室主任处理B. 转呈分管领导人处理C. 转呈主要领导人处理D. 摘抄后转有关部门处理
对个别揭发和控告信件,为保护揭发人的利益,秘书部门可将信件
A. 转交办公室主任处理
B. 转呈分管领导人处理
C. 转呈主要领导人处理
D. 摘抄后转有关部门处理
题目解答
答案
D. 摘抄后转有关部门处理
解析
本题考查秘书部门处理揭发、控告信件的规范流程,核心在于保护揭发人的隐私权益。关键点在于:
- 直接转呈或转交领导人可能暴露揭发人身份,导致其权益受损;
- 摘抄件处理是保护隐私的常用方式,既能传递关键信息,又避免泄露原信件内容。
因此,需选择既能保证问题得到处理,又能有效保护揭发人的选项。
选项分析
A. 转交办公室主任处理
直接转交可能使办公室主任成为信息传递的中间环节,无法确保处理的规范性和保密性,且未体现对揭发人隐私的特殊保护。
B. 转呈分管领导人处理
分管领导人需了解问题,但直接转呈可能让领导人接触到原信件,存在揭发人身份被泄露的风险。
C. 转呈主要领导人处理
主要领导人需掌握全局情况,但同理,直接转呈原信件可能暴露揭发人信息,不符合“保护揭发人利益”的要求。
D. 摘抄后转有关部门处理
摘抄件仅提取关键信息,隐去原信件细节,既能保证相关部门掌握问题核心,又能避免揭发人身份被追查,是规范操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