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劳动合同中约定“自愿放弃社会保险”具有法律效力。正确错误
劳动合同中约定“自愿放弃社会保险”具有法律效力。 正确 错误
题目解答
答案
错误
解析
本题考查劳动法中关于社会保险缴纳的法律效力。关键在于理解社会保险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任何约定不得违反这一强制性规定。即使劳动者“自愿放弃”,该约定也因违反法律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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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的法律性质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4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强制性义务,不得通过约定排除。 -
约定无效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2款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条款无效。劳动合同中“自愿放弃社会保险”的约定,直接违反上述强制性规定,因此不具有法律效力。 -
对劳动者的保护
即使劳动者在合同中签字同意,该约定也不能免除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仍可通过法律途径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