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原告向两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应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A. 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B. 两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协商确定C. 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D. 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的其中的一个人民法院
原告向两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应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
A. 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
B. 两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协商确定
C. 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
D. 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的其中的一个人民法院
题目解答
答案
A. 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
解析
考查要点:本题主要考查行政诉讼中管辖权冲突的处理规则,特别是当原告向两个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时的解决机制。
核心思路: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1条,当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时,最先收到起诉状的法院获得管辖权。关键在于起诉状的接收时间,而非立案时间,体现了“效率优先”的原则。
破题关键:明确区分“起诉状接收”与“立案”的概念,避免混淆民事诉讼中“最先立案”的规则,行政诉讼中采用更前置的“最先收到起诉状”标准。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1条的规定:
- 管辖权确定标准:两个以上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起诉。若原告向两个以上法院提起诉讼,最先收到起诉状的法院依法取得管辖权。
- 后续处理:其他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若发现已有法院先收到,应当将案件移送最先收到的法院;若发生争议,则由共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但本题未涉及争议解决,直接适用最先接收规则)。
选项分析:
- A选项正确:符合“最先收到起诉状”的法律规定。
- B、C错误:协商确定或最先立案不符合法律直接规定。
- D错误:共同上级指定属于管辖权争议情形,非原告主动双起诉的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