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在法治变革过程中,将“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改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制”改为“治”,其主要意义在于()A. 更加强调法律制度的建设B. 更加强调法律的治理作用C. 弱化了法律的权威性D. 降低了对公民的法律要求
在法治变革过程中,将“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改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制”改为“治”,其主要意义在于()
A. 更加强调法律制度的建设
B. 更加强调法律的治理作用
C. 弱化了法律的权威性
D. 降低了对公民的法律要求
题目解答
答案
B. 更加强调法律的治理作用
解析
本题考查对“法制”与“法治”概念差异的理解,解题思路是明确“法制”和“法治”的内涵,对比二者区别,从而分析出“制”改为“治”的主要意义。
- “法制”主要侧重于法律制度的建设,强调的是静态的法律规则体系,即有法可依,重点在于构建一套完整的法律条文和制度框架。
- “法治”则更强调法律的治理作用,它不仅要求有完备的法律制度,更强调法律在社会治理中的实际运用,包括法律的实施、监督、遵守等各个环节,是一种动态的治理理念和方式。
- 选项A,“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更强调法律制度的建设,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重点已发生转变,并非更加强调法律制度的建设,所以A选项错误。
- 选项B,“治”体现了法律在社会治理中的核心地位和作用,将“制”改为“治”,更加强调法律的治理作用,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核心要义,所以B选项正确。
- 选项C,“法治”的提出是为了更好地发挥法律的作用,进一步强化法律的权威性,而不是弱化,所以C选项错误。
- 选项D,“法治”要求全体公民遵守法律,对公民的法律要求是提高而不是降低,所以D选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