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规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不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应当向常务委员会会议报告或者向提案人说明。你已经选择的答案是:BA. 三人B. 五人C. 大人AsD. 十分之一
《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规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不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应当向常务委员会会议报告或者向提案人说明。你已经选择的答案是:B
A. 三人
B. 五人
C. 大人As
D. 十分之一
题目解答
答案
B. 五人
解析
本题考查对《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中关于提出地方性法规案联名人数规定的知识。解题思路是依据该条例的具体条文来确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提出地方性法规案所需的联名人数。
根据《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明确规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不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应当向常务委员会会议报告或者向提案人说明。所以答案是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