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百以上的,一次记12分。( )A. 正确B. 错误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百以上的,一次记12分。( )
A. 正确
B. 错误
题目解答
答案
A. 正确
解析
考查要点:本题主要考查对交通法规中关于超载违法行为记分规则的理解,特别是针对不同类型的载客汽车超载的处罚标准。
解题核心思路:
- 区分车辆类型:明确题目中提到的“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属于非特定营运车辆。
- 超载比例与记分对应关系:根据交通法规,超过核定人数100%属于严重超载,需判断其对应的记分是否为12分。
- 法规依据:结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确认非营运载客汽车超载100%的处罚标准。
破题关键点:
- 超载比例的临界值:超过核定人数50%及以上,无论是否为营运车辆,均可能被记12分。
- 法规更新:注意2022年新规定中对超载记分的调整,明确不同车辆类型的处罚差异。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3号)第八条第三款规定:
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一次记9分;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百以上的,一次记12分。
关键分析:
- 车辆类型:题目明确排除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属于“其他载客汽车”范畴。
- 超载比例:题目中“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百以上”已达到法规中“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百以上”的临界值。
- 记分规则:根据上述条款,此类行为应记12分,因此题目表述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