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是我国刑事诉讼中正确处理公、检、法三机关关系的重要原则。A. 分工负责B. 互相配合C. 互相制约D. 互相监督
(),是我国刑事诉讼中正确处理公、检、法三机关关系的重要原则。
A. 分工负责
B. 互相配合
C. 互相制约
D. 互相监督
题目解答
答案
ABC
A. 分工负责
B. 互相配合
C. 互相制约
A. 分工负责
B. 互相配合
C. 互相制约
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诉讼法中公、检、法三机关关系的核心原则。关键在于理解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责划分及相互作用方式。需明确区分“互相制约”与“互相监督”的区别,前者是三机关为保证司法公正而形成的制衡关系,后者则更偏向一般性监督,不属于三机关关系的基本原则。
选项分析
- 分工负责: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各司其职。公安机关负责侦查,检察院负责提起公诉,法院负责审判。
- 互相配合:三机关需协作完成案件处理,例如公安机关侦查结束后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 互相制约:通过相互监督防止权力滥用。例如,检察院可监督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法院可审查检察院的起诉是否合法。
- 互相监督:属于更广泛意义上的监督机制,但并非三机关关系的基本原则,因此排除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