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法定不予追诉原则适用于下列哪些案件()A. 经特赦而免除处罚的B.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C.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D. 犯罪情节轻微
法定不予追诉原则适用于下列哪些案件()
A. 经特赦而免除处罚的
B.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C.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D. 犯罪情节轻微
题目解答
答案
ABCD
A. 经特赦而免除处罚的
B.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C.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D. 犯罪情节轻微
A. 经特赦而免除处罚的
B.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C.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D. 犯罪情节轻微
解析
法定不予追诉原则是刑事诉讼中的重要制度,指检察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特定情形下的案件决定不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本题需结合《刑事诉讼法》第16条、第177条等条文,判断哪些情形属于法定不予追诉范围。关键点在于明确每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选项分析
A. 经特赦而免除处罚的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6条第2项规定,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特赦是国家对特定犯罪人的普遍赦免,符合法定不予追诉条件。
B.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6条第1项规定,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追究刑事责任。追诉时效届满表明法律不再追究犯罪人的责任。
C.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6条第3项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如侮辱、诽谤),被害人未告诉或撤回告诉的,不追究刑事责任。此类案件需被害人主动追究,否则程序无法启动。
D. 犯罪情节轻微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规定,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检察机关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此情形属于法定不起诉,符合法定不予追诉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