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法定不予追诉原则适用于下列哪些案件() A. 经特赦而免除处罚的B.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C.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D. 犯罪情节轻微
法定不予追诉原则适用于下列哪些案件()
- A. 经特赦而免除处罚的
- B.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 C.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 D. 犯罪情节轻微
题目解答
答案
ABCD
解析
法定不予追诉原则是刑事诉讼中的重要制度,指检察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特定情形下的案件决定不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本题需结合《刑事诉讼法》第16条、第177条等条文,判断哪些情形属于法定不予追诉范围。关键点在于明确每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选项分析
A. 经特赦而免除处罚的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6条第2项规定,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特赦是国家对特定犯罪人的普遍赦免,符合法定不予追诉条件。
B.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6条第1项规定,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追究刑事责任。追诉时效届满表明法律不再追究犯罪人的责任。
C.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6条第3项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如侮辱、诽谤),被害人未告诉或撤回告诉的,不追究刑事责任。此类案件需被害人主动追究,否则程序无法启动。
D. 犯罪情节轻微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规定,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检察机关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此情形属于法定不起诉,符合法定不予追诉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