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孙某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侦查中,其委托的律师田某要求会见在押的孙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孙某委托律师需要侦查部门许可B. 会见无须侦查机关许可C. 看守所应当在 3 日内安排会见D. 会见时,侦查机关可以派员在场
孙某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侦查中,其委托的律师田某要求会见在押的孙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孙某委托律师需要侦查部门许可
B. 会见无须侦查机关许可
C. 看守所应当在 3 日内安排会见
D. 会见时,侦查机关可以派员在场
题目解答
答案
B. 会见无须侦查机关许可
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诉讼法中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规定,核心在于区分不同案件类型会见程序的差异。关键点在于:
-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否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
- 不同案件类型下律师会见是否需要侦查机关许可;
- 会见安排的时限及侦查机关是否可派员在场。
破题关键:明确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不属于《刑事诉讼法》第39条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因此侦查阶段律师会见无需侦查机关许可,且看守所应及时安排。
选项分析
选项A
错误。犯罪嫌疑人委托律师是其法定权利,无需侦查部门许可。侦查部门仅负责案件侦查,无权干涉律师委托行为。
选项B
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9条,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不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因此律师会见无需侦查机关许可,只需依法向看守所提出申请。
选项C
错误。根据法律规定,普通案件中看守所应当在24小时内安排会见(至迟不超过48小时),而非“3日”。选项C混淆了不同案件类型的规定。
选项D
错误。只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侦查机关方可派员在场。本题案由不属于上述范围,故侦查机关无权派员监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