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判断题) 8.某日下午14时,高某驾驶小型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至下午16时行驶了275公里,追尾前方的小型汽车,造成2人死亡。事故中高某存在疲劳驾驶的违法行为。Y: 正确N: 错误
(判断题)
8.某日下午14时,高某驾驶小型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至下午16时行驶了275公里,追尾前方的小型汽车,造成2人死亡。事故中高某存在疲劳驾驶的违法行为。
Y: 正确
N: 错误
题目解答
答案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才构成疲劳驾驶。本题中,高某从14时至16时驾驶2小时,未达4小时标准,不属于疲劳驾驶。题目中未提及中途休息,但2小时驾驶时间不符合疲劳驾驶定义。因此,高某不存在疲劳驾驶违法行为。
答案:N:错误。
解析
本题考查对疲劳驾驶违法行为定义的理解和应用。解题思路是明确疲劳驾驶的法律定义,然后将题目中高某的驾驶时间与该定义进行对比,判断高某是否构成疲劳驾驶。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才构成疲劳驾驶。
题目中高某从下午14时驾驶至下午16时,其驾驶时长为:$16 - 14 = 2$(小时)。
因为$2<4$,即高某的驾驶时间未达到疲劳驾驶定义中规定的连续驾驶超过4小时的标准。
虽然题目未提及中途休息情况,但仅从驾驶时长来看,高某不符合疲劳驾驶的定义,所以高某不存在疲劳驾驶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