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张某在县城经营企业,妻子孙某为了让张某全心投入经营,主动在家抚育子女、耕种责任田。后张某另寻新欢,与葛某长期同居并生一子,孙某坚决要求离婚,孙某有权( )。A. 要求张某给予补偿B. 要求张某给予损害赔偿C. 要求葛某给予损害赔偿D. 要求张某和葛某道歉
张某在县城经营企业,妻子孙某为了让张某全心投入经营,主动在家抚育子女、耕种责任田。后张某另寻新欢,与葛某长期同居并生一子,孙某坚决要求离婚,孙某有权( )。
A. 要求张某给予补偿
B. 要求张某给予损害赔偿
C. 要求葛某给予损害赔偿
D. 要求张某和葛某道歉
题目解答
答案
B. 要求张某给予损害赔偿
解析
考查要点:本题主要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离婚损害赔偿和离婚经济补偿的适用条件,以及能否向第三人主张权利的相关法律规定。
解题核心思路:
- 区分补偿与赔偿:经济补偿针对的是家庭义务承担较多的一方,而损害赔偿针对的是对方存在法定过错行为(如与他人同居)。
- 明确请求对象:损害赔偿只能向有过错的配偶主张,不能直接要求第三人承担责任。
破题关键点:
- 张某与葛某长期同居并生育子女,属于“与他人同居”的法定过错行为,符合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
- 孙某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张某赔偿,但无权要求葛某直接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1088条(经济补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 《民法典》第1091条(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重婚;
- 与他人同居;
- 实施家庭暴力;
-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 有其他重大过错。
选项分析:
- A. 要求张某给予补偿:孙某在家抚育子女、耕种责任田,符合经济补偿的条件,但题目中张某存在法定过错行为,此时损害赔偿优先于经济补偿,且补偿需双方协商一致,法院不主动判决。
- B. 要求张某给予损害赔偿:张某与他人同居并生育子女,属于法定过错,孙某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符合第1091条。
- C. 要求葛某给予损害赔偿:法律未规定无过错方可以直接向第三人主张损害赔偿,只能向配偶张某主张。
- D. 要求张某和葛某道歉:道歉不属于《民法典》规定的损害赔偿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