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废止,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依法变更或者撤销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 )。A. 给予赔偿B. 给予补偿C. 返还财产D. 赔礼道歉
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废止,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依法变更或者撤销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 )。
A. 给予赔偿
B. 给予补偿
C. 返还财产
D. 赔礼道歉
题目解答
答案
B. 给予补偿
解析
考查要点:本题主要考查《行政许可法》中关于行政许可变更或撤销时的补偿规定,重点在于区分“赔偿”与“补偿”的适用情形。
解题核心:明确合法行政行为导致损失时的补偿原则。当行政机关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法变更或撤销行政许可,即使行为合法,也需对造成的财产损失进行补偿,而非赔偿或返还。
关键点:
- 法律依据:《行政许可法》第八条明确行政机关在特定情况下可撤回行政许可,并应给予补偿。
- 补偿与赔偿的区别:补偿针对合法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失,赔偿针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
法律条文解析: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
“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选项分析:
- A、给予赔偿:适用于行政机关违法行政导致损失的情形,与题干中“依法变更或撤销”的合法行为不符。
- B、给予补偿:符合法律条文规定,合法行政行为导致损失时应补偿。
- C、返还财产:通常针对行政许可被撤销且撤销行为违法的情况(如行政机关越权授予许可),与题干中“为了公共利益”的合法撤销无关。
- D、赔礼道歉:属于精神损害赔偿,与财产损失无关,排除。
结论:正确答案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