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在履行职责中,发现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存在较大风险或者发生个人信息安全事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该个人信息处理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或者要求个人信息处理者委托专业机构对其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进行合规审计。A. 警告B. 约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在履行职责中,发现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存在较大风险或者发生个人信息安全事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该个人信息处理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或者要求个人信息处理者委托专业机构对其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进行合规审计。
A. 警告
B. 约谈
题目解答
答案
B. 约谈
解析
本题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关于个人信息处理者责任的相关规定。核心要点在于理解法律中规定的不同监管措施及其适用场景。关键点在于区分“约谈”与“警告”两种措施的性质:约谈是预防性措施,用于风险提示和督促整改;警告则可能作为更正式的行政处罚手段。需结合题干中“发现较大风险或安全事件”的情境选择对应措施。
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58条,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在发现风险或安全事件时,可采取以下措施:
- 约谈:针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通过谈话提醒风险、督促整改,属于柔性监管手段。
- 合规审计要求:强制要求处理者委托第三方审计,确保后续处理活动合法。
选项分析:
- A. 警告:通常用于已发生违法行为且情节较轻时,属于行政处罚,与题干中“预防风险”的情境不符。
- B. 约谈:符合“风险提示、督促整改”的目的,属于事前预防性措施,与题干情境完全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