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屠某、沈某和证人朱某提出在侦查期间遭到非法取证,要求确认其审前供述或证言不具备证据能力。下列哪些情形下应当根据法律规定排除上述证据?( )A. 将屠某“大”字型吊铐在窗户的铁栏杆上,双脚离地B. 对沈某进行引诱,说“讲了就可以回去”C. 对沈某进行威胁,说“不讲就把你老婆一起抓进来”D. 对朱某进行威胁,说“不配合我们的工作就把你关进来”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屠某、沈某和证人朱某提出在侦查期间遭到非法取证,要求确认其审前供述或证言不具备证据能力。下列哪些情形下应当根据法律规定排除上述证据?( )
A. 将屠某“大”字型吊铐在窗户的铁栏杆上,双脚离地
B. 对沈某进行引诱,说“讲了就可以回去”
C. 对沈某进行威胁,说“不讲就把你老婆一起抓进来”
D. 对朱某进行威胁,说“不配合我们的工作就把你关进来”
题目解答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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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将屠某“大”字型吊铐在窗户的铁栏杆上,双脚离地
D. 对朱某进行威胁,说“不配合我们的工作就把你关进来”
A. 将屠某“大”字型吊铐在窗户的铁栏杆上,双脚离地
D. 对朱某进行威胁,说“不配合我们的工作就把你关进来”
解析
本题考查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情形,需明确哪些取证手段属于法律规定的非法方法。核心要点在于区分不同取证手段的合法性:
- 刑讯逼供(如体罚、虐待)必然导致证据排除;
- 威胁手段需判断是否直接针对当事人本人或其合法权益,若导致供述不自愿则应排除;
- 引诱一般不构成非法取证,除非手段极端;
- 威胁证人属于非法干扰作证,证言应排除。
选项A
将屠某“大”字型吊铐,双脚离地
此行为属于刑讯逼供的体罚方式,直接造成肉体痛苦,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应当排除。
选项B
对沈某进行引诱:“讲了就可以回去”
引诱通常指以利益诱导供述,若未导致供述不真实或不自愿,一般不构成非法取证。根据司法解释,仅“引诱”不属排除范围。
选项C
对沈某威胁:“不讲就把你老婆一起抓进来”
威胁家属可能构成精神强制,但法律要求威胁需直接针对当事人本人或其合法权益。若威胁内容合法(如家属确有涉案),则可能不认定为非法取证。
选项D
对朱某威胁:“不配合就把你关进来”
威胁证人直接干扰作证自由,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证言应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