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以下不属于电子邮件[1]地址的是()。A. lz@yahoo.com.cnB. lz@163.com.cnC. lz@126.com.cnD. lz.baidu.com
以下不属于电子邮件[1]地址的是()。 A. lz@yahoo.com.cn B. lz@163.com.cn C. lz@126.com.cn D. lz.baidu.com
题目解答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电子邮件地址的格式规范。关键点在于识别有效电子邮件地址的结构特征:
- 基本结构:由
@
符号分隔的两部分,左侧为用户名,右侧为邮件服务器域名。 - 常见域名:如
@yahoo.com
、@163.com
、@126.com
等,通常包含邮件服务提供商名称和顶级域名(如.com
、.com.cn
)。 - 无效特征:若右侧部分缺少邮件服务提供商标识(如直接使用通用网站域名),或结构不符合
用户名@域名
格式,则可能无效。
选项分析
- A.
lz@yahoo.com.cn
符合格式,@
后为Yahoo邮箱域名。 - B.
lz@163.com.cn
符合格式,@
后为163邮箱域名。 - C.
lz@126.com.cn
符合格式,@
后为126邮箱域名。 - D.
lz.baidu.com
结构错误:缺少@
符号,右侧baidu.com
是通用网站域名,未标注邮件服务提供商(如@baidu.com
),不符合标准邮箱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