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A. 第一顺序:配偶B. 第二顺序:父母、子女C. 第三顺序:其他近亲属;D. 第四顺序: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A. 第一顺序:配偶
B. 第二顺序:父母、子女
C. 第三顺序:其他近亲属;
D. 第四顺序: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题目解答
答案
ABCD
A. 第一顺序:配偶
B. 第二顺序:父母、子女
C. 第三顺序:其他近亲属;
D. 第四顺序: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A. 第一顺序:配偶
B. 第二顺序:父母、子女
C. 第三顺序:其他近亲属;
D. 第四顺序: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解析
本题考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顺序,对应《民法典》第二十八条规定。根据该条款,监护人顺序依次为:第一顺序配偶;第二顺序父母、子女;第三顺序其他近亲属;第四顺序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需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题目选项完全符合法定顺序,因此ABCD均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