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甲将某设备交给乙保管。保管期间,乙将该设备转让给善意的丙并交付。甲无权请求丙返还该设备。A. 正确B. 错误
甲将某设备交给乙保管。保管期间,乙将该设备转让给善意的丙并交付。甲无权请求丙返还该设备。
A. 正确
B. 错误
题目解答
答案
B. 错误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善意取得制度以及保管合同中保管人的义务相关知识点。解题的关键在于判断乙将设备转让给丙的行为是否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以及甲是否有权请求丙返还设备。
- 首先明确保管合同中保管人的义务:
- 根据保管合同的规定,保管人乙的主要义务是妥善保管甲交付的设备,而没有处分该设备的权利。乙将设备转让给丙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行为。
- 然后分析善意取得制度的构成要件:
- 善意取得制度是指无权处分人将其受托占有的他人的财物转让给第三人的,如受让人在取得该财物时系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原权利人丧失所有权。其构成要件包括:
- 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 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 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 善意取得制度是指无权处分人将其受托占有的他人的财物转让给第三人的,如受让人在取得该财物时系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原权利人丧失所有权。其构成要件包括:
- 接着看本题情况:
- 题目中仅表明丙是善意的,但并没有提及乙是以合理的价格将设备转让给丙,也没有说明是否满足其他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 由于不满足善意取得的全部构成要件,所以丙不能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该设备的所有权。
- 最后得出甲的权利:
- 因为丙不能取得设备所有权,所以甲作为设备的原权利人,有权请求丙返还该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