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依据《刑法》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的行为,构成( )罪。A. 危险物品肇事B. 玩忽职守C.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D.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
依据《刑法》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的行为,构成( )罪。
A. 危险物品肇事
B. 玩忽职守
C.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D.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
题目解答
答案
D.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
解析
本题考查刑法中关于安全事故报告相关罪名的认定。关键在于理解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
- 主体: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如事故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等)。
- 客观行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故意不报或谎报事故情况,导致贻误事故抢救。
- 法律依据:对应《刑法》第139条之一的规定。
破题关键在于区分相近罪名:
- 玩忽职守罪(B)强调不履行职责的一般性失职,但未指向安全事故报告的特殊场景。
- 危险物品肇事罪(A)需与危险物品相关,题目未提及。
-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C)要求行为具有高度危险性,与本题中“不作为”性质不符。
法条与罪名对应
根据《刑法》第139条之一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核心要件:
- 时间条件:必须发生在“安全事故发生后”。
- 行为方式:不报(完全隐瞒)或谎报(虚假报告)。
- 后果:贻误事故抢救,导致严重后果(如扩大损失、延误救援)。
选项排除
- A. 危险物品肇事:需与危险物品的运输、储存等环节直接相关,题目未涉及。
- B. 玩忽职守:属于渎职罪,但未特指安全事故报告的场景,罪名范围过宽。
- C.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需主动实施危险行为,与“不作为”性质不符。
- D.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直接对应法条,符合题目描述的行为与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