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A. 体质B. 体能C. 体育D. 健康
《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A. 体质
B. 体能
C. 体育
D. 健康
题目解答
答案
A. 体质
解析
本题考查对《宪法》第四十六条具体内容的准确记忆。解题核心在于明确宪法原文中关于公民培养目标的表述。需要区分“体质”与其他选项(如“体能”“体育”“健康”)的差异,关键点在于理解“体质”是宪法原文的固定表述,强调身体素质的全面发展。
选项分析
宪法原文明确指出:“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 A. 体质:正确答案。宪法原文中使用“体质”,指身体素质的发育和健康状态。
- B. 体能:侧重身体力量和运动能力,但宪法原文未提及。
- C. 体育:指体育教育科目,与原文中“全面发展”的整体性表述不符。
- D. 健康:虽与身体相关,但“健康”是结果,而“体质”是培养过程中的核心要素。
结论:只有“体质”符合宪法原文的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