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地产开发商甲为推销房产,与摄影家协会乙联合举办摄影大赛(大赛公告并未说明大赛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丙照相馆的摄影师丁某参赛的摄影作品获得了冠军,并被开发商登载其公司官网上。该摄影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于( )。A. 甲B. 乙C. 丙D. 丁
地产开发商甲为推销房产,与摄影家协会乙联合举办摄影大赛(大赛公告并未说明大赛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丙照相馆的摄影师丁某参赛的摄影作品获得了冠军,并被开发商登载其公司官网上。该摄影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于( )。
A. 甲
B. 乙
C. 丙
D. 丁
题目解答
答案
D. 丁
解析
本题考查著作权的归属相关知识点。解题思路是依据著作权法中关于作品著作权归属的一般规定,结合题目中摄影作品创作的实际情况来判断著作权的归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著作权属于作者。在本题中,丁某是丙照相馆的摄影师,他参赛的摄影作品是其个人创作完成的。虽然该摄影作品是在丙照相馆工作过程中产生,但并没有证据表明该作品是基于单位的意志创作,或者主要是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且由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所以,丁某的摄影作品不属于职务作品,其著作权应归属于创作者丁某本人。
同时,大赛公告并未说明大赛作品的著作权归属,这也进一步表明著作权应按照一般原则归属于作者丁某。而开发商甲只是举办方和使用方,摄影家协会乙是联合举办方,他们都没有对该摄影作品进行创作,所以不享有著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