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A. 三十B. 二十C. 十五D. 十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A. 三十
B. 二十
C. 十五
D. 十
题目解答
答案
A. 三十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离婚冷静期是法律为防止冲动离婚而设置的特殊程序,核心目的是为双方提供冷静思考的时间。解题的关键在于准确记忆《民法典》第1077条的具体规定,明确冷静期的天数。
法律依据与关键知识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7条规定: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此期间被称为“离婚冷静期”,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期限。
选项分析
- A. 三十:符合《民法典》第1077条的明文规定,正确答案。
- B. 二十、C. 十五、D. 十:均为干扰项,无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