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某县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某药店将保健食品作为药品出售给患者的举报后,立即对该药店进行了查处,并依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将其销售给患者的保健食品认定为( )。A. 按假药论处的药B. 假药C. 食品D. 劣药E. 按劣药论处的药
某县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某药店将保健食品作为药品出售给患者的举报后,立即对该药店进行了查处,并依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将其销售给患者的保健食品认定为( )。
A. 按假药论处的药
B. 假药
C. 食品
D. 劣药
E. 按劣药论处的药
题目解答
答案
B. 假药
解析
考查要点:本题主要考查《药品管理法》中关于假药的认定标准,特别是非药品冒充药品的情形。
解题核心思路:明确区分假药与劣药的定义,抓住“保健食品作为药品出售”这一关键行为,判断其法律性质。
破题关键点:
- 假药的定义:《药品管理法》规定,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按假药论处。
- 保健食品的性质:保健食品属于食品类别,不具备药品的治疗功效。
- 行为定性:将食品冒充药品销售,直接构成“以非药品冒充药品”,属于假药的典型情形。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假药包括以下情形:
- 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 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的;
- 变质的药品等。
本题中,药店将保健食品(食品类别)作为药品出售,属于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行为,符合假药的第一种情形。因此,监管部门应直接将其认定为假药(选项B)。
易混淆选项分析:
- 选项A(按假药论处的药):适用于未直接认定为假药但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形(如未经批准的药品),而非本题的直接冒充行为。
- 选项C(食品):虽然保健食品本质是食品,但题目要求从药品监管角度认定,需适用药品相关法律。
- 选项D、E(劣药相关):劣药的核心是药品质量不符合标准,而本题问题在于“非药品冒充药品”,与劣药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