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违反 的医疗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医疗机构有下列哪些情形的,登记机关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A. 发生重大医疗事故B. 管理混乱,有严重事故隐患,可能直接影响医疗安全C. 连续发生原因不明的同类患者死亡事件,同时存在管理不善因素D. 连续发生同类医疗事故,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E. 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A. 发生重大医疗事故
B. 管理混乱,有严重事故隐患,可能直接影响医疗安全
C. 连续发生原因不明的同类患者死亡事件,同时存在管理不善因素
D. 连续发生同类医疗事故,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E. 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题目解答
答案
A. 发生重大医疗事故
B. 管理混乱,有严重事故隐患,可能直接影响医疗安全
C. 连续发生原因不明的同类患者死亡事件,同时存在管理不善因素
D. 连续发生同类医疗事故,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E. 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析
考查要点:本题主要考查对《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中关于医疗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法律责任的理解,特别是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具体情形。
解题核心思路:需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条文,判断哪些情形属于登记机关可以责令医疗机构限期改正的范围。关键点在于识别选项中描述的情形是否符合法规中明确列举的管理失范或安全隐患问题。
破题关键:
- 重大医疗事故或管理混乱直接影响医疗安全的情形;
- 连续性医疗风险事件(如死亡事件、医疗事故)且未采取有效措施;
- 兜底条款(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规定)的适用性。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登记机关责令医疗机构限期改正的情形包括:
选项A:发生重大医疗事故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48条规定,医疗机构发生重大医疗事故,登记机关可责令其限期改正。重大医疗事故直接反映管理问题,属于责令改正的范围。
选项B:管理混乱,有严重事故隐患,可能直接影响医疗安全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34条明确,医疗机构存在管理混乱、严重事故隐患且可能影响医疗安全的,登记机关有权责令改正。管理失范是直接影响安全的核心因素。
选项C:连续发生原因不明的同类患者死亡事件,同时存在管理不善因素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55条指出,若医疗机构连续发生同类死亡事件且存在管理不善,说明内部管理存在漏洞,需责令改正。连续性事件叠加管理问题构成责令条件。
选项D:连续发生同类医疗事故,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81条规定,连续发生同类医疗事故且未采取防范措施的,登记机关可责令改正。未整改的重复性事故是典型责令情形。
选项E: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48条授权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其他责令改正情形,兜底条款确保地方可根据实际补充适用条件。
结论:所有选项均符合相关法规规定,故答案为ABC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