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2020年11月23日,付某从原公司单位离职。2021年1月7日,付某收到A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的邀请,去公司面谈工作有关事宜。在面谈中,付某与陈某面谈时初步商定的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24000元,转正后30000元,还有年终奖,2021年1月11日(周一)到公司正式签劳动合同。2021年1月8日付某接到A公司的通知,称其与公司业务不匹配,希望其再找其他工作。付某遂将A公司诉至法院,要求A公司承担缔约过失损害赔偿责任24000元。庭审中,付某提供证据证明在2021年1月7日A公司同意其入职后,他便在2021年1月8日上午拒绝了其他公司的面试。请问本案中,A公司应否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单选题 (15 分) 15分A.公司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虽然双方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但A公司因其公司内部要求变化而反悔录用应聘者的行为有违诚实信用原则,给应聘者造成时间、交通成本损失,应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B. A公司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双方已通过口头形式签订了劳动合同,A公司因其公司内部要求变化而反悔录用应聘者的行为有违诚实信用原则,给应聘者造成时间、交通成本损失,应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C. 双方并未建立劳动关系, A公司无责任。D. A公司不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双方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付某也未遭受法律意义上的损失。
2020年11月23日,付某从原公司单位离职。2021年1月7日,付某收到A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的邀请,去公司面谈工作有关事宜。在面谈中,付某与陈某面谈时初步商定的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24000元,转正后30000元,还有年终奖,2021年1月11日(周一)到公司正式签劳动合同。2021年1月8日付某接到A公司的通知,称其与公司业务不匹配,希望其再找其他工作。付某遂将A公司诉至法院,要求A公司承担缔约过失损害赔偿责任24000元。庭审中,付某提供证据证明在2021年1月7日A公司同意其入职后,他便在2021年1月8日上午拒绝了其他公司的面试。请问本案中,A公司应否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单选题 (15 分) 15分
- A.公司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虽然双方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但A公司因其公司内部要求变化而反悔录用应聘者的行为有违诚实信用原则,给应聘者造成时间、交通成本损失,应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
- B. A公司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双方已通过口头形式签订了劳动合同,A公司因其公司内部要求变化而反悔录用应聘者的行为有违诚实信用原则,给应聘者造成时间、交通成本损失,应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
- C. 双方并未建立劳动关系, A公司无责任。
- D. A公司不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双方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付某也未遭受法律意义上的损失。
题目解答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缔约过失责任的相关知识。解题的关键在于判断A公司的行为是否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以及是否给付某造成了损失,同时要明确双方是否签订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
- 判断双方是否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 虽然付某与陈某面谈时初步商定了合同期限、试用期工资、转正后工资等内容,但双方并未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所以,从法律意义上讲,双方并未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
- 分析A公司的行为是否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 A公司在2021年1月7日同意付某入职,然而在2021年1月8日就以与公司业务不匹配为由,通知付某再找其他工作。这种出尔反尔的行为明显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
- 确定付某是否遭受损失:
- 庭审中,付某提供证据证明在2021年1月7日A公司同意其入职后,他便在2021年1月8日上午拒绝了其他公司的面试。这意味着付某为了入职A公司,放弃了其他就业机会,付出了时间和精力,遭受了一定的损失。
- 判断A公司是否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由于A公司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且给付某造成了损失,所以A公司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 选项B中说双方已通过口头形式签订了劳动合同,这不符合法律规定,劳动合同需以书面形式订立,所以B选项错误。
- 选项C认为A公司无责任,忽略了A公司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给付某造成损失这一事实,所以C选项错误。
- 选项D说付某未遭受法律意义上的损失,与付某提供的证据不符,付某因A公司的行为放弃了其他面试机会,遭受了损失,所以D选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