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10、以1711年的丁税额数作为定额,以后新增人丁,不收丁税,即“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地丁合一”或“摊丁入亩”措施是在()开始实行的。A. 康熙时期B. 雍正时期C. 乾隆时期D. 嘉庆时期
10、以1711年的丁税额数作为定额,以后新增人丁,不收丁税,即“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地丁合一”或“摊丁入亩”措施是在()开始实行的。
A. 康熙时期
B. 雍正时期
C. 乾隆时期
D. 嘉庆时期
题目解答
答案
B. 雍正时期
解析
本题考查清代赋税制度的改革,核心在于区分“永不加赋”与“摊丁入亩”两个政策的实施时期。
关键点:
- “永不加赋”是康熙帝在位期间宣布的政策,核心是固定丁税额数,不再因人口增长加税。
- “摊丁入亩”是雍正帝进一步改革,将丁税与田赋合并征收,彻底废除人丁税。
需注意两者时间顺序及具体内容的差异。
政策背景与演变
-
康熙时期(1711年):
康熙帝为缓解人口增长带来的赋税压力,颁布“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政策,规定以1711年丁税为固定额,新增人口不再加征丁税。
核心:冻结丁税,但未废除丁税本身,人丁与田赋仍分开征收。 -
雍正时期(1724年后):
雍正帝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摊丁入亩”,将丁税全部摊入田赋,按土地多少征收。至此,人丁税被彻底废除,赋税征收以土地为核心。
核心:丁税与田赋合并,简化征收程序,减轻无地人口负担。
区分关键
- “永不加赋”是康熙的“量入为出”方针,仅冻结丁税增长。
- “摊丁入亩”是雍正的“改革税制”举措,彻底改变赋税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