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10.【2分】因故意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等行为造成退兵的学生,以及因拒服兵役被部队除名的学生,高校应取消其受助资格;如该学生返回其原户籍所在地,已补偿的学费或代偿的国家助学金贷款资金由学生产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收回;如学生返回其原就读高校,已补偿学费或代偿的国家助学贷款资金由学生原就读高校会同退役安置地县级征兵办收回。A. 对B. 错
10.【2分】因故意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等行为造成退兵的学生,以及因拒服兵役被部队除名的学生,高校应取消其受助资格;如该学生返回其原户籍所在地,已补偿的学费或代偿的国家助学金贷款资金由学生产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收回;如学生返回其原就读高校,已补偿学费或代偿的国家助学贷款资金由学生原就读高校会同退役安置地县级征兵办收回。
A. 对
B. 错
题目解答
答案
A. 对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对因特定行为造成退兵或被除名学生的资助资金处理规定的了解。题目中明确指出,因故意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等行为造成退兵,以及因拒服兵役被部队除名的学生,高校应取消其受助资格;若学生返回原户籍所在地,已补偿的学费或代偿的国家助学金贷款资金由学生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收回;若返回原就读高校,则由原就读高校会同退役安置地县级征兵办收回。该内容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表述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