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只有一个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A. 正确B. 错误
只有一个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
A. 正确
B. 错误
题目解答
答案
A. 正确
解析
考查要点:本题主要考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的理解,特别是股东会的设立规定。
解题核心思路:
- 明确股东会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地位和作用。
- 结合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殊性,判断其是否需要设立股东会。
- 关键点在于理解“股东会是必设机构,但一人公司中股东会的运作形式特殊”。
破题关键点:
- 根据《公司法》第37条,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必设机构。
- 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因股东唯一性,股东会的职责由单一股东直接行使,无需召开会议,因此形式上可视为“不设股东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
- 股东会的必设性: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设立股东会,这是公司权力机构的法定要求(《公司法》第37条)。
- 一人公司的特殊性: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仅有一个自然人或法人股东(《公司法》第57条)。
- 股东会的会议形式被简化:因股东唯一,无需召开会议,股东可通过书面形式直接作出决定(《公司法》第40条)。
- “不设股东会”的理解:
- 虽然法律要求设立股东会,但一人公司中股东会的职能由股东自行履行,无须实际召开会议或形成组织机构,因此题目表述符合实际操作。
结论:题目表述正确,答案为A. 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