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下列各项中可以受到保护的是A. 法院的判决书B. 教师为教学撰写的讲稿C. 《伯尔尼公约》官方中文译本D. 期刊名称《知识产权法学评论》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下列各项中可以受到保护的是
A. 法院的判决书
B. 教师为教学撰写的讲稿
C. 《伯尔尼公约》官方中文译本
D. 期刊名称《知识产权法学评论》
题目解答
答案
B. 教师为教学撰写的讲稿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我国《著作权法》中关于作品受保护范围的知识点。解题思路是依据《著作权法》中不受保护的作品类型,对每个选项进行逐一分析判断。
选项A
根据《著作权法》规定,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不受著作权法保护。法院的判决书属于司法性质的文件,所以它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选项B
教师为教学撰写的讲稿是教师独立创作完成的智力成果,具有独创性,并且能够以一定形式表现出来,符合著作权法中作品的定义,因此可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选项C
《伯尔尼公约》官方中文译本属于官方正式译文,按照《著作权法》规定,官方正式译文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选项D
期刊名称《知识产权法学评论》只是一个简单的名称,不具有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独创性,不能构成作品,所以不受著作权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