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机动车被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A. 正确B. 错误
机动车被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
A. 正确
B. 错误
题目解答
答案
A. 正确
解析
考查要点:本题主要考查对机动车注册登记限制条件的了解,特别是涉及司法和行政机关查封、扣押措施时的处理规定。
核心思路: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当机动车被特定国家机关依法查封、扣押时,车辆管理所将暂停办理注册登记。关键点在于确认题目中提到的四个机构(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是否属于有权采取此类措施的主体,以及查封、扣押期间的法律效力。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具体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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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权限:
- 监察机关:负责监督公职人员,有权在调查过程中查封、扣押涉案车辆。
- 人民法院:在民事、刑事等案件中可依法查封、扣押车辆。
- 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可采取查封、扣押措施。
- 行政执法部门:如交警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有权对违法车辆进行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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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效力:
上述机构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措施具有法律强制力,表明车辆存在未决的法律纠纷或违法行为。在此期间,车辆的权属状态不稳定,因此无法完成注册登记。 -
解除条件:
当查封、扣押解除后,机动车所有人需提交相关证明,方可恢复办理注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