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材料一 在现实生活中,随着新业态的蓬勃发展,以网约车司机、外卖骑手等为代表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日益壮大。然而,这一群体在劳动关系认定、职业伤害保障等方面仍面临着诸多法律困境。2025年6月,外卖骑手李华通过某外卖平台App注册成为骑手,注册时平台要求其在线勾选一份《合作协议》,协议中写明“双方系合作关系,不构成劳动关系”。李华未仔细阅读便勾选确认,开始接单配送。2025年8月15日,李华在送餐途中,因小区门口快递车乱停放堵塞通道,他被迫绕行机动车道,恰逢一辆私家车开门杀(突然打开车门),李华躲闪不及被撞受伤,住院治疗花费2万余元。事后,李华向平台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平台以“双方系合作关系”为由拒绝。李华很困惑:自己和平台之间到底算不算劳动关系?这次受伤是否属于工伤?私家车司机和小区门口乱停放的快递车管理人是否都要对自己的损失承担责任?(1)结合材料一,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请就李华的困惑分别给出法律意见和理由。材料二 2024年4月,杨某种植打瓜需购买化肥,在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处购买钾肥99吨,共计支付货款435600元。2024年10月,杨某认为2024年度打瓜减产与使用该化肥有关,随即联系该公司要求对上述钾肥进行质量成分检测。2024年11月12日,该公司指派人员与杨某共同委托某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进行检测,检验结论为不符合国家标准《农业用硫酸钾》的规定,也与包装袋上载明的成分标识严重不符。杨某与该公司多次协商未果后,起诉请求该公司退还化肥款并支付货款三倍的赔偿金。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法院是否应支持杨某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在现实生活中,随着新业态的蓬勃发展,以网约车司机、外卖骑手等为代表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日益壮大。然而,这一群体在劳动关系认定、职业伤害保障等方面仍面临着诸多法律困境。
2025年6月,外卖骑手李华通过某外卖平台App注册成为骑手,注册时平台要求其在线勾选一份《合作协议》,协议中写明“双方系合作关系,不构成劳动关系”。李华未仔细阅读便勾选确认,开始接单配送。2025年8月15日,李华在送餐途中,因小区门口快递车乱停放堵塞通道,他被迫绕行机动车道,恰逢一辆私家车开门杀(突然打开车门),李华躲闪不及被撞受伤,住院治疗花费2万余元。事后,李华向平台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平台以“双方系合作关系”为由拒绝。李华很困惑:自己和平台之间到底算不算劳动关系?这次受伤是否属于工伤?私家车司机和小区门口乱停放的快递车管理人是否都要对自己的损失承担责任?
(1)结合材料一,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请就李华的困惑分别给出法律意见和理由。
材料二 2024年4月,杨某种植打瓜需购买化肥,在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处购买钾肥99吨,共计支付货款435600元。2024年10月,杨某认为2024年度打瓜减产与使用该化肥有关,随即联系该公司要求对上述钾肥进行质量成分检测。2024年11月12日,该公司指派人员与杨某共同委托某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进行检测,检验结论为不符合国家标准《农业用硫酸钾》的规定,也与包装袋上载明的成分标识严重不符。杨某与该公司多次协商未果后,起诉请求该公司退还化肥款并支付货款三倍的赔偿金。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法院是否应支持杨某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
材料一 在现实生活中,随着新业态的蓬勃发展,以网约车司机、外卖骑手等为代表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日益壮大。然而,这一群体在劳动关系认定、职业伤害保障等方面仍面临着诸多法律困境。
2025年6月,外卖骑手李华通过某外卖平台App注册成为骑手,注册时平台要求其在线勾选一份《合作协议》,协议中写明“双方系合作关系,不构成劳动关系”。李华未仔细阅读便勾选确认,开始接单配送。2025年8月15日,李华在送餐途中,因小区门口快递车乱停放堵塞通道,他被迫绕行机动车道,恰逢一辆私家车开门杀(突然打开车门),李华躲闪不及被撞受伤,住院治疗花费2万余元。事后,李华向平台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平台以“双方系合作关系”为由拒绝。李华很困惑:自己和平台之间到底算不算劳动关系?这次受伤是否属于工伤?私家车司机和小区门口乱停放的快递车管理人是否都要对自己的损失承担责任?
(1)结合材料一,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请就李华的困惑分别给出法律意见和理由。
材料二 2024年4月,杨某种植打瓜需购买化肥,在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处购买钾肥99吨,共计支付货款435600元。2024年10月,杨某认为2024年度打瓜减产与使用该化肥有关,随即联系该公司要求对上述钾肥进行质量成分检测。2024年11月12日,该公司指派人员与杨某共同委托某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进行检测,检验结论为不符合国家标准《农业用硫酸钾》的规定,也与包装袋上载明的成分标识严重不符。杨某与该公司多次协商未果后,起诉请求该公司退还化肥款并支付货款三倍的赔偿金。
|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
题目解答
答案
(1)
①李华与平台之间构成劳动关系。虽然平台要求签订《合作协议》,但李华接受平台管理、按平台指令接单、获取报酬,符合劳动关系成立的特征,用工关系不应被协议名称所掩盖。
②李华的受伤属于工伤。其在送餐途中受伤,属于“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且劳动关系自实际用工之日起建立,应当认定为工伤。
③私家车司机和快递车管理人都需承担侵权责任。私家车司机开门杀存在过错,管理人允许快递车乱停放堵塞通道也存在过错,二者的过错行为共同导致李华受伤,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2)
支持。
理由:
①我国法律规定,经营者应当依法、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案中,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作为钾肥的经营者,没有向杨某提供产品的真实信息,其销售的钾肥有效成分含量等质量性能指标与外包装标识严重不符,误导消费者购买化肥,构成欺诈。
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钾肥导致杨某种植的打瓜减产,应对杨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③依据案情事实以及法律规定,法院应判决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退还杨某化肥款并支付货款三倍的赔偿金。
①李华与平台之间构成劳动关系。虽然平台要求签订《合作协议》,但李华接受平台管理、按平台指令接单、获取报酬,符合劳动关系成立的特征,用工关系不应被协议名称所掩盖。
②李华的受伤属于工伤。其在送餐途中受伤,属于“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且劳动关系自实际用工之日起建立,应当认定为工伤。
③私家车司机和快递车管理人都需承担侵权责任。私家车司机开门杀存在过错,管理人允许快递车乱停放堵塞通道也存在过错,二者的过错行为共同导致李华受伤,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2)
支持。
理由:
①我国法律规定,经营者应当依法、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案中,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作为钾肥的经营者,没有向杨某提供产品的真实信息,其销售的钾肥有效成分含量等质量性能指标与外包装标识严重不符,误导消费者购买化肥,构成欺诈。
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钾肥导致杨某种植的打瓜减产,应对杨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③依据案情事实以及法律规定,法院应判决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退还杨某化肥款并支付货款三倍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