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2009年8月21日,刘某向市水利局提出采砂申请,同年8月27日,市水利局通知刘某因为申请材料不全,告知不予受理。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刘某的申请材料不全的,市水利局应当当场告知刘某补正B. 市水利局告知刘某补正的,可以分几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C. 市水利局决定不予受理是错误的D. 刘某的申请材料不全的,如果不能当场作出的,市水利局可以在五日内告知刘某补正
2009年8月21日,刘某向市水利局提出采砂申请,同年8月27日,市水利局通知刘某因为申请材料不全,告知不予受理。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刘某的申请材料不全的,市水利局应当当场告知刘某补正
B. 市水利局告知刘某补正的,可以分几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
C. 市水利局决定不予受理是错误的
D. 刘某的申请材料不全的,如果不能当场作出的,市水利局可以在五日内告知刘某补正
题目解答
答案
B. 市水利局告知刘某补正的,可以分几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
解析
本题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32条关于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的相关规定。核心思路在于明确行政机关在处理申请材料时的告知义务,特别是“一次性告知”的要求。破题关键在于理解“分几次告知补正内容”与法律规定的冲突,以及“不予受理”适用条件的合法性。
法律依据
《行政许可法》第32条第3款规定:
行政机关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选项分析
A选项
正确。根据第32条第3款,材料不全时,行政机关应当告知补正,且“当场”是告知的优先方式。
B选项
错误。法律要求“一次告知全部内容”,分几次告知违反“一次性告知”的强制性规定,可能导致行政机关默认受理申请。
C选项
正确。市水利局未履行告知补正义务,直接以材料不全为由不予受理,不符合第32条第4款“不予受理仅适用于申请事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情形。
D选项
正确。第32条第3款允许行政机关在无法当场告知时,在5日内告知补正内容。